刘大洪
教授
院 系: |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
出生年月: | 1963年2月 |
籍 贯: | 湖南武冈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liudahong2000@163.com |
现任职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术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授、博导、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组组长。
主讲课程
经济法学、法经济学等
主要研究方向
经济法学、法经济学
主要研究成果
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等发表期刊论文百余篇,近5年代表性成果如下:
1.主要科研课题:
(1)湖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HBRDYJKT2019121,2019.5-2020.5,已结项,2万元。
(2)武汉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研究,横向课题,2019.5-2020.12,已结项,5万元。
2.主要学术论文
(1)网约顺风车服务的经济法规制,独撰,法商研究,2020.1。
(2)市场主体规则平等的理论阐释与法律制度构建,独撰,中国法学,2019.12。
(3)我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困境与立法反思,一作,现代法学,2019.5。
(4)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背景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进研究,一作,法学论坛,2019.3。
(5)混合所有制、公私合作制及市场准入法的改革论纲,一作,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7.10。
(6)党组织参与国企公司治理的路径与法律保障研究——以国企分类改革为视角,一作,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9。
(7)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独撰,法商研究,2017.3。
(8)消费者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嬗变与未来改进,一作,法律科学,2016.7。
3.主要学术著作
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制:理论创新与法制回应,一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1.6。
社会经历及主要荣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受聘为改革开放后湖北省首批国家二级教授(我国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类最高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2021年入选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十位法学教育代表人物。
1989年起先后任中南政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1995年起先后任中南政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研处副处长、研究生部副主任;2001年至2006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党委书记兼副主任(2004年兼任校学科建设办主任,2005年建任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2009年任黄冈市副市长;2010年起先后任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2017年9月至今任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学科带头人。
社会兼职有: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会员副主任、湖北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委员、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经济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共湖北省委首聘法律顾问、政协湖北省委法律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省遴选法官检察官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法治环境监督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讲团专家成员。先后被聘为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贵州大学兼职教授。
长期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业绩突出,以在中国法学领域顶级学术期刊《中国法学》5次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为标志,学术研究硕果累累。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及其他经济类、综合类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16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摘,且始终笔耕不辍,坚持学术研究,不断有新的成果在法学主流权威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名列2019年经济法学高产作者榜单;主持2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优秀科研成果奖16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等(个人专著、合著、主编、参编)5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