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为组织好2019级法学专业学生的暑期实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暑期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林敬山、邱秋
组员:张晓京、嵇雷、何再涛、郑雅方、范锐敏、肖志锋、郭砚君、李紫玲、李珺、梅添淇
二、实习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学生专业实习分两种类型: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组织的集体实习和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实习学生包括法学专业全部大二学生。专业实习定于2021年暑假开始进行,为期四周。集体实习开始时间为7月中旬。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准确起止日期根据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实际在岗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三、具体要求
1、每位学生必须固定、连续地在一个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为期共四周的实习。参加集体实习的学生统一开具介绍信;自己联系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实习的同学,请先向综合办公室登记,开具介绍信。
2、每位学生必须于正式开始专业实习之前,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姓名及其联系信息告知校内指导教师。
3、实习内容:学生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
4、实习期间,每位学生必须定期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校内实习指导教师采取电话查询、实地巡视等方式检查、指导学生实习。
5、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6、下学期开学三周内,每位学生须向校内指导教师递交“专业实习日记”、“专业实习总结”、“专业实习鉴定表”,同时由校内指导教师组织本组学生进行实习心得交流。
7、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向实习单位的了解、学生每周的汇报、专业实习日记、专业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对学生的鉴定及心得交流情况,给每位学生评定专业实习成绩。
校内指导教师应当与实习前联系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实习开始时负责将学生安全送到实习地点,进行交接;在实习期间应当到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给予指导;在实习结束后,确保学生安全返校或回家。实习教师校外指导天数不少于10天。
8、实习完成后,由指导老师给学生实习情况评分,于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向学院里提交实习成绩。学生需要将上述全部材料(专业实习单位签章的“实习鉴定表”、专业实习的“实习日记”、专业实习的“实习总结”、专业实习的小组实习心得交流记录)交综合办公室。
9、本次暑期专业实习合格者获得2个学分。
法 学 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2019级暑期中期实习地点及学生名单
法学专业:共78人
1、江夏区人民法院(带队指导教师:邱秋) 17人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2号--8月6号
学生名单:
付林婧15872509568 田 胤18062921398
李璐嘉18907249667 吴圳隆19888496439
王 菁13396138796 冯 阳17771347049
谭 昊13657291829 严项阳13972523017
李 锦13476000563 刘 罗13247127117
陈理浩13477670051 杨 超15586475620
崔湘唯15035363672 卢 湘15972521450
柯 捷18371911151 罗卓尔15827900645
王欣睿13308699836
2、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带队指导教师:胡永霞) 12人
实习时间: 2021年7月12号--8月6号
学生名单:
付 佳13267203638 刘文杰13797617206
余思青13477357370 詹乐龙13618650496
刘 斌13437123872 彭 骁18971936041
胡宗勋15721710847 周愫怡18971065735
王紫晴13217130527 祁 炎13135703966
曾紫莹18727320241 郭一凡13669078809
3、洪山区人民法院(带队指导教师:陈娴灵) 22人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2号--8月6号
学生名单:
吕 欣17307228179 周子媛18064130929
袁艺玮13458343142 张 琪18164183798
杨琰慧13872793569 肖发安13114393212
赵协凯13469778762 舒润枫18696409779
秦 逸15207135335 彭 博13277281692
辜玉蕾13409794121 徐梦磊13871297110
洪子惠13593673899 肖相能18772441357
肖龙迪17771113500 曾志伟15360926802
赵辛迪19807171826 杨 慧16671044043
李婉歌17683913439 张家贵18856425192
胡新词17386319792 别小慧13554551307
4、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带队指导教师:郭砚君) 10人
实习时间: 2021年7月12号--8月6号
学生名单:
杨紫芸15971957274 陶晋煜18062838538
孙全昌13872344889 黄志伟18872709700
卢琪龙15727895070 黄林譞13797374124
程 典19972721153 高加林18674280917
周馨雨19855538563 周吴文玥18871791370
5、武昌区人民法院(带队指导老师:王恒) 1人
实习时间: 2021年7月12号--8月6号
学生名单:
汪欣瑶18071070005
6、江汉(岸)区人民检察院(带队指导教师:汤建辉) 4人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2号--8月6号
学生名单:
陈晓露15327832864 刘致远18827095785
唐 琪13554471828 郑芷芯15927053056
7、湖北锦标律师事务所(带队指导教师:冯亢) 12人
实习时间:2021年8月2号--8月27号
学生名单:
余紫涵19971278920 谭 钟18871768069
梅鑫伟15623107625 许 攀18372898328
马 堃18385092003 郑树洋13871208559
张煊钰17816618694 付枣宜15707242590
何梓煜13476671591 王子琪18071919003
张润峰13908675989 顾贝宁15572658943